云陽網訊(記者 吳迎花 劉婷)不少駕駛人認為,喝了酒休息一段時間,覺得人醒了就可以開車了,就不會被查出酒駕,實則不然,“隔餐酒”仍有可能構成酒后駕駛。近日,市公安局交管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云陽大隊就依法查處了一起因“隔餐酒”酒駕的違法行為。

當晚,市公安局交管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云陽大隊在云陽收費站下道口外廣場開展執法檢查時,向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從城口往云陽方向行駛,在云陽收費站下道時,被現場執勤民警查獲有飲酒駕駛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現場檢測,酒精含量為3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調查,向某交代中午在城口縣朋友家吃飯時喝了一杯白酒,晚上吃飯時并未飲酒,心想著中午喝的酒且已經過去了六七個小時,晚上開車應該沒什么問題,未曾想在云陽收費站下道時被查出酒駕。民警對向某飲酒駕車的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同時依法對向某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的違法行為作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記12分,并處罰款2000元。
交警提醒:酒精在人體內代謝速度取決于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每個人的體質不同,酒精的代謝速率也不同。請廣大駕駛人警惕“隔餐酒駕”,如果不能確認體內酒精完全消解,請不要駕車出行。
云陽報第20200806期
